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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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 任:潘中新
副主任:方 芳
工作职责:
(1)牵头组织检查了解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报告,并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汇报。
(3)做好常委会组织财政、经济方面相关的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和视察、调研的联络、服务工作。
(4)审查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5)按照分工负责的范围,加强与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了解和掌握财政经济工作情况,为常委会对财政、经济方面的工作实施监督,提供决策依据。
(6)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与本工作委员会相关的代表议案、建议和信访件,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做好上级人大对口部门来我区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征求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配合与服务工作。
(8)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