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联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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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联络办公室
主 任:李 剑
副主任:何承喜
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组织代表开展接待、走访等活动,畅通群众向代表反映情况的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4)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规划安排代表培训计划,组织或指导选举单位开展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开展履职学习和专题学习。
(5)跟踪督促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和其他意见的落实。
(6)组织、安排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提出约见意愿的代表,做好代表提出意见的答复工作。
(7)指导代表小组规范代表履职档案,准确记录代表履职情况。
(8)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