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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9 12:35     浏览:20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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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红斌主持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富斌、王琼、赵永杰、陈杰南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海银,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方胜,区检察院检察长汪杲,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区政府办、区教体局、区财政局班子成员,安徽鑫时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出席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接受了一名区人大代表辞职,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分组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切实抓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强化过程管控,深化部门统筹协调、多方联动机制,加强“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管理,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办理质效,实行“清单管理”与“对账销号”,努力在问题的解决率和建议的转化率上下功夫。会议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优化学校布局,加快在建项目建设速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重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平安校园建设;要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其他议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