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26-01-09 15:51 浏览:149次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宜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震
代理区长的决定
(2026年1月9日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宜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黄震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