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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7 17:35     浏览:5230次

1月17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红斌主持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富斌、王琼、赵永杰、陈杰南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海银,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理主任方胜,区法院院长夏风,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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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出席2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接受1名人大代表1名区人大代表辞职,补选3名市人大代表。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决定召开区四届人大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徽鑫时代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捷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宜秀项目合资公司的议案》。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宜秀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联合矛调中心推进诉源治理的报告、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