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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29 14:34     浏览:4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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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9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红斌同志委托,副主任陈富斌主持会议,副主任王琼、赵永杰、陈杰南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海银,区法院院长夏风,区检察院检察长汪杲,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一中,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区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出席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宜秀区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物业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对上述三个报告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等次均为“满意”。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4名法官和2名检察官所作的履职报告,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对法官、检察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还开展了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年度述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