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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30 10:36 浏览:346次
12月27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红斌主持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副主任王琼、赵永杰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海银,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一中,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区财政局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出席2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接受3名区人大代表辞职。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
会议表决通过了决定召开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宜秀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区本级预算调整及中央财政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 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