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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杲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7 12:45     浏览:1470次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杲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4117日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杲代理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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