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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丛超辞去安庆市宜秀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27 13:30 浏览:100次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丛超辞去安庆市宜秀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27日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黄丛超辞去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