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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委员会

主任:丁学军

工作职责:

1)牵头组织检查了解人事代表选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和区政府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初审报告,并向常委会会议或主任会议汇报。

3)做好常委会组织人事代表选举工作方面相关的执法检查、专项工作评议和视察、调研的联络、服务工作。

4)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做好我区选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补选和区人大代表的补选、增选的具体工作;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指导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

5)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6)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的具体工作。

7)做好上级人大对口部门来我区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征求有关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的配合与服务工作。

8)负责区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工作。

9)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